山东鲁阳律师事务所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简报
山东鲁阳律师事务所为落实聊城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全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引导全所律师以服务人民为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郝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郝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郝某某家人及肇事方在事发后均参与救治郝某某而未及时报警且未保护现场,次日报警时,交警大队因现场被破坏且无监控视频还原事发经过,无法对责任进行划分。王颖、崔师记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收集证据,庭审中积极举证、据理争辩,法院最终认定肇事方承担90%的责任比例。此后为郝某某申请司法鉴定,保险公司及肇事方均对郝某某足额赔偿,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对律师的服务工作表示满意,郝某某亲属制作两面锦旗表达谢意。
王某某工伤赔偿案件,因王某某在某食品公司上班时不慎被挤伤,被认定工伤后,食品公司对赔偿事宜拖延推诿,致使王某某数次交涉未果。邹温胜律师接受法律援助指派后,首先对王某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同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为尽快化解矛盾并避免信访案件的产生,邹温胜律师庭审后和食品公司多次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受援人在调解翌日领取了赔偿款项。本案中邹温胜律师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社会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