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阳所律师参加省律师协会首期巡回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升我所律师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8月10日,我所律师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组织的由省律师协会开展的首期巡回培训班。培训班由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孙瑞玺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满洪杰担任主讲老师。
孙瑞玺讲师结合自身丰富的从业经验和理论研究,从多个角度分享了《释法说理:法律人的言说方式》,详细阐述了释法说理的依据、基本内容和具体原则,逐一列举分析了释法说理的方式,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驶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说明。
满洪杰讲师从民法的立法目的引入主题,重返论证了法律行为在民法总则中的核心地位,对法律行为的主体、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了解读。
两位讲师还针对我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疑答惑。两位讲师的授课站位点高、理论性强,具有很强的工作指导性和实践操作性。通过本次培训我所律师均表示受益匪浅,此次培训对于律师把握业务领域的新理论、新形势、新动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